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在医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医德医风教育。
2、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全院的行风建设及医德医风教育实施方案,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本年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督促各部门落实行风教育的责任和任务。
3、党委办公室在医院的政治学习安排中,及时将有关医德医风教育的内容贯彻于政治学习计划中,充分利用政治学习的时间进行系统性的医德医风理论学习、教育。
4、各科室根据医院的统一安排,结合本科室的具体工作情况,制定医德医风教育计划。利用科例会,病区晨会的时间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及时表扬医德医风方面好的人和事,分析评估科室阶段性工作的不足,研究落实整改计划。
5、医院工会在组织的工会活动中,把医德医风教育的内容渗透其中,把医德医风教育化为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
6、团委定期培训基层团干部,利用共青团的会议、争创“号、手”等活动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团员青年进行医德医风教育。
7、人力资源部对新分配来院的职工,进行上岗前的医德医风教育,不经培训,不得上岗;在对职工的培训活动中,要定期开展职业道德的培训和教育
8、医务部在对进修人员的入院培训中,要开展好医德医风教育的专题讲座,并做好进修期间的全程教育。未经医德医风教育培训不得进科室进修。
9、宣传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医德医风教育的宣传工作。宣传报道中全面反映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对好的典型事迹要重点进行宣传弘扬。
10、行风建设办公室要定期广泛征求患者意见,反映患者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患者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医德医风教育。
发文文号 |
西交一院党发〔2010〕26号 |
制定日期 |
2010年5月21日 |
生效日期 |
2010年5月21日 |
修订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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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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