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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九不准”,规范收费行为

发布时间:2020-07-13 作者:王恒妮 责任编辑:朱尔曼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根据行风办工作安排,要求全员参与,进行线上线下培训,7月8日早上八点,全体医护人员在十一楼中间教室学习“九不准”精神。

会议开始,应孙学军主任的邀请,由行风办潘红玲老师和大家共同学习“九不准”精神: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再次就“九不准”内容进行强调,通过分享一件件真实案例指出医务人员是如何无形中触碰到这条“红线”。之后财务部价格管理办公室张美荣主任就医疗服务价格与收费方面的问题对我们进行讲解,告诫我们要规范收费,不漏费,有据可查,有理可讲,或许日常工作中无意的一件事情都会然你陷入违法而不是违规的行列。严格执行收费政策,透明,有据,人人有责。

“九不准”体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治理行风突出项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九不准”的规定精神,既是工作部署,又是严格要求;既是从业守则,又是“防雷”红线。我们要以病人为中心,做病人之所需,维护我院良好医疗服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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