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建立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的行风建设考评机制,进一步促进科室加强行业作风管理,使我院行风建设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经医院2013年7月1日第23次院长办公会审议,在以往对临床、医技科室开展行风建设考评工作的基础上,改进考评管理办法,以提高服务质量。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评组织
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对科室行风建设的考评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提供具体指标的考评信息,行风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管理的组织、协调、督促实施等工作。
二、考评对象
我院的医疗、医技科室和部门。
三、考评方法
(一)行为导向与结果导向的考评方法相结合。
1、采用行为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以关键事件、行为记录为主,将科室行风建设管理方面的好做法和存在问题作为对象,将科内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行业作风、医德医风表现作为对象,均纳入对科室的行风建设考评中。
2、结合直接指标法为主的结果导向型考评方法,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硬性指标,纳入考评中。
(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采用行为量表法,年初赋予各科行风建设基础分80分,赋予科室行风建设管理行为、职工个人具体行为一定的分值,对于好的行为和事实给予加分,对不应该出现的行为和事实给予减分。
(三)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1、平时考核:重视日常考核的基础性工作,按季度搜集信息、整理原始资料,对科室进行季度考核评价。
2、年度考核:年终汇总四个季度的考核情况,并依据否决指标给予最终评价。
四、考评内容
依据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八不准”、我院规定的医务人员“七条禁令”和行风建设责任书的目标和具体要求,行风建设考评内容为八个方面: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全科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与权利,一视同仁,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与服务对象构建和谐融洽的关系。
(四)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五)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廉洁奉公。
(六)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七)加强科室行风管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八)服务对象对服务评价的情况。
五、考评指标和标准
为增强对科室行风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量化考评内容,制定科室行风考评的指标和标准,并明确负责各项指标、标准的考评部门。(具体内容见附件:临床、医技科室行风建设考评指标、标准表)
六、考评的具体程序
1、行风建设办公室每季度发放科室行风自查表,各科室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逐项对照自查行风建设管理方面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2、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末向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提供职能管理对应指标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由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汇总。
3、根据职能管理部门掌握的信息,核实各科自查情况,每季度由行风办依据考评指标、标准,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各科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打分初评,填写记录,并对初评结果向考评对象反馈。
4、年终,计算四个季度初评结果,得出各科年度考评分值。并结合各职能部门提供的单项否决指标,综合分析后,初步确定对各科行风考评的分数和等级。
5、行风建设办公室将全年考评结果向考评对象反馈,受理对不同意见的申诉。如科室对申诉答复仍不满意,由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做出最终考评。
6、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年度临床、医技科室行风建设考评结果并向院级会议上报。
7、行风建设办公室对科室行风考评记录表、结果汇总等资料整理存档。
七、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一)科室行风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考核分≥90分),良好(90分>考核分≥80分)、一般(80分>考核分≥70分)、较差(考核分<70分)。
(二)限制条件:
为避免以加分抵消扣分情况对考核结果的影响,在考核评级中设置限制条件。
1、一次考核扣分达20分的科室,该季度考核最高只得70分;
2、一次考核扣分达10分的科室,该季度考核最高只得80分;
3、全年科内发生医疗纠纷、服务方面的有效投诉、违规违纪行为等,年终行风考评结果不能认定为优秀。
(三)医院设立行风建设专项奖,对年终考评先进的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行风考评结果为医院各项年终评优提供“行风一票否决”的依据。
1、考评结果为较差的科室;
2、全年有一人次违反纠风专项治理的具体要求,出现收受“红包”、回扣、私收费、开单提成、搭车开药、搭车检查等严重问题的科室。
本制度由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印发的《科室行风建设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西交医一院党发行字〔2008〕)2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