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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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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修订)

发布时间:2016-12-28 作者: 责任编辑:行风建设办公室 点击:[]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07〕296号)文件,经医院2013年7月1日第23次院长办公会审议,在以往对医务人员开展医德考评工作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组织

1、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由院、科两级考评组织负责。

2、科务会负责本科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指定专人任科级医德考评员(职责见附件1),做好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记录。各科室依据考评标准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评价,按要求向院方上报考评结果。

3、院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管理工作信息,指定专人任院级医德考评员(职责见附件1),每季度本部门相关考评信息的搜集和整理。

4、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审核各科室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考评,结合院级掌握信息进行审核,做好被科室评为医德优秀、较差人员的再次考评。

三、考评范围

全院在职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四、考评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六)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七)支持公益事业,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五、考评指标和标准

为增强医德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卫生部规定的上述考评内容,结合我院实际,细化、量化考评内容,修订和完善医德考评的指标和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2。

六、考评的主要方法

(一)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以医务人员行为为对象,主要采用关键事件、行为量表等行为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年初给予每人医德基础分80分,赋予员工行为一定分值,对于好的行为给予加分,不应该的行为给予减分。

(二)医德考评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

(三)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考评表,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四)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指标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科室要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行为记录本》,科级医德考评员做好日常记录。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务会根据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对照《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指标、标准表》(附件2)进行打分评价。

3、医院评价。由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结合相关考评部门提供的管理信息和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医务人员进行院级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

七、考评的具体程序

1、医德考评职能管理部门(行风建设办公室)为各科室配发医德考评行为记录卡、医德考评表等考评工具。

2、科级医德考评员日常做好医务人员医德行为记录。

3、行风建设办公室结合管理实际对各科室医德行为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4、年度末,医务人员以本人的实绩与行为事实为依据,对本人医德医风逐项评分,填写考评表。

5、各科室依据医务人员行为记录信息、医务人员的实绩与行为事实,对每个医务人员逐项评分并评价,将考评结果汇总报行风建设办公室。

6、行风建设办公室结合医德考评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提供的管理信息,对各科室报送的考评结果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临床、医技科室,由科室将考评初步结果告知医务人员。

7、各科室医务人员若不同意考评意见,可以向科室或行风办提出申诉。如本人对申诉答复仍不满意,由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做出最终考评。

8、行风建设办公室对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初审结果报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院级会议审议通过。

9、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通过院、科两级予以公示。

10、医务人员的年度医德考评表由行风建设办公室归档存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中。

八、医德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考核分≥90分),良好(90分>考核分≥80分)、一般(80分>考核分≥70分)、较差(考核分<70分)。

(二)限制条件:

考核分达90分以上但有扣分者不能评为优秀;扣分达10分者,不论总分多高,不能评为良好;扣分达20分者实行“一票否决”,总评为较差。

(三)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四)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本科室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五)医德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医德考评为较差的,延缓晋职晋级一次;不能参与评先评优,次年度绩效工资降低10%。

(六)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考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七)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直接纳入《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执行落实中。

本制度由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印发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方案(试行)》(西交医一院党发行字〔2008〕)21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医德考评员职责

一、院级医德考评员

院级医德考评员是经职能部门选拔推荐,报请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的职能部门医德考评信息管理工作人员,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院级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加强对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职能分工(科室行风考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指标标准表),负责每季度搜集、汇总和报送医德考评相关管理信息。

3、按时完成院级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按时参加医德考评工作会议及活动等。

4、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医德医风考评及结果共享机制,落实管理职能,通过考评推动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持续改善服务质量。

二、科室医德考评员

科级医德考评员是经临床、医技科室选拔推荐,报请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的科室兼职医德医风管理工作人员,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科室负责人开展行风建设、医德医风管理以及医德考评工作,做好相关文书记录和资料整理,每季度进行行风、医德医风自查工作。

2、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医德行为记录卡的管理和信息记录工作。

3、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年度医德考评工作,做好对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分值的计算、汇总,上报科务会做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科级评价。

4、加强与医德考评职能管理部门的联络,主动了解、掌握科室和个人行风、医德医风情况,翔实、细致地记录医德考评信息。

5、按时参加医德考评有关会议,通过医德考评推动科室医德医风建设,持续改善和提升服务质量。

附件2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指标、标准表

序号

考评指标

(基础80分)

具体内容

扣分标准

加分标准

信息来源部门

医德教育忠于职守

10分)

1.加强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2.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安心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1.无故不按时参加院、科组织的职业道德学习,一次扣1分。

2.擅离工作岗位造成服务缺陷,经查实一人次扣2分。

1.积极参加职业道德专题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宣讲职业道德及医院核心制度的加1分。

2.工作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并杜绝因其他环节失误可能造成服务缺陷的一件次加2分。

3.个人获得院级以上单项荣誉称号的一次加5分。

党办、院办、宣传部、行风办、医务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

各临床、医技科室

尊重患者保守医秘

10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歧视。

2.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1.不能平等对待患者、没有正当原因拒诊、拒收患者的,经查实一次扣2分。

2.医疗服务中因不履行告知义务或泄露患者医疗秘密、隐私,引起投诉,经查实一次扣2分。

3.临床试验、应用新技术中不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不履行告知义务,发现一件次扣1分;引起纠纷的视情节轻重扣2-5分。

1.平等对待、尊重患者,切实维护患者知情同意权,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在院内检查中提名表扬的一件次加1分;

2.受患者表扬的加2分;

3.院外专项检查表扬的加3分。

医务部、护理部、

科技部、行风办

各临床、医技科室

文明礼貌

优质服务

10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四心”(接待热心、解释耐心、检查细心、听意见虚心)。

2.规范佩戴胸卡,自觉接受监督,着装整齐,举止稳重。

3.语言文明,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4.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

1.不带胸卡,仪表不规范,一次扣0.5分。

2.语言不文明,服务态度差,沟通不到位引发医患纠纷的、患者投诉一次扣2分。

3.年度发生前款投诉的,再次被投诉的扣5分。

1.医疗服务中收到服务对象表扬、感谢信、锦旗等,一件次加2分。

2.职能部门检查工作中收到服务对象对医务人员的肯定与表扬,一件次加2分。

党办、行风办、人力资源部、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

各临床、医技科室

严谨求实

提高技术

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1.无故不参加院、科安排的在职培训,一次扣1分。

2.未按规范行医,发生医疗差错一次扣3分;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直接定为较差。

1.开展新医疗、新技术的第1负责人一项加2分。

2.发表科研论文、专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一件次加2分;

3.培养年轻人才,受到表扬和嘉奖的一件次加5分;

4.获得院级以上科研及医疗技术获奖第1负责人一项加5分。

5.开展医疗新技术及推介医院诊疗优势学科获省市以上媒体报道,提升医院社会声誉的一件次加5分。

6.工作责任心强,发现同事不足及时补位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一次加5分。

医务部、护理部、

科技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

各临床、医技科室

遵纪守法

廉洁行医

1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1.超范围执业一次扣5分;造成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依法处理。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的定为一般;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直接定为较差

3.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定为一般;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收受药品、医用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直接定为较差。4.开具虚假医学证明,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定为一般;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直接定为较差。

5.违反规定外出行医,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一次扣5分。

1.医疗服务中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等,经查属实一人次加2分。

2.按正常组织程序举报他人有违反本项“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具体行为的,经查属实一次加3分。

3.严格执行“遵纪守法/廉洁行医”规定,受到医院及上级表扬的加5分。

纪委监察科、行风办、医务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等

各临床、医技科室

因病施治

规范行医

15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不搭车开药,不打车做检查。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1.超诊疗范围和用药指南,出现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一次扣5分。

2.搭车开药、搭车做检查一次扣5分。

3.违反医院价格管理,因工作疏忽出现多收、漏收的扣2分;虚设项目乱收的一次扣5分;私自收费的定为一般;多收、私自收费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较差。

1.医疗服务流程内,有违医疗服务(诊疗、收费等)规范的苗头,发现并及时制止和纠正的加2分。

2.院级专项检查中受到表扬的一人次加2分。

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纪委监察科、行风办

各临床、医技科室

顾全大局

团结协作

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1.无故不参加医院、科室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医疗活动的一次扣5分。

2.不尊重同事、发生吵架等不利团结影响工作言行一次扣5分。

1.在重大应急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并受到院内外表彰的一次加5分。

2.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对口支援、扶贫义诊、下乡支农、援外等活动,视具体情况一人次加2-5分。

党办、院办、行风办、人力资源部、医务部、护理部、宣传部等

各临床、医技科室

说明

1、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承担各项考评具体内容信息、主要指标情况的提供,即各项考评指标具体内容的信息资料,来自于相应管理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临床、医技科室按照指标内容对照医务人员医德行为做好记录和分值计算。

发文文号

西交一院党发行字〔2008〕21号

制定日期

2008年6月23日

生效日期

2008年6月23日

修订文号

西交一院党发〔2013〕15号

修订日期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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